中共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文件
九交党字〔2017〕10号
中共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所):
经局党委研究,现将《关于开展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
关于开展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
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九江市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九纪字[2017]9号)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深入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促进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聚焦社会热点,有效防控违规借贷问题,消除社会矛盾隐患,着力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原则
1. 挺纪在前,纪严于法;
2. 分级负责,失责问责;
3. 问题导向,化解风险;
4.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5.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治理范围
1. 局机关(含两所)全体干部职工;
2.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科级以上干部;
3. 市公交集团公司、市航运公司、市装卸公司班子成员。
上述范围中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适用本方案。
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由各单位据此另行制定方案同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四、治理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与管理或服务对象之间发生借贷关系的;
2. 利用在任职地的职务影响,与当地生活、工作和从业人员发生借贷关系的;
3. 为有借贷关系对方当事人违规谋取利益的;
4. 对方逾期难以还款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回借贷的;
5. 私自利用财政资金或单位资金违规放贷获取利益的;
6. 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影响放贷谋利的;
7. 以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或他人名义违规借贷谋利的;
8. 利用银行贷款放贷的;
9. 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以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2015年9月以后以超过24%年利率高息放贷的;
10. 其他违规借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自2017年3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 政策宣传。充分运用九江交通信息网、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教育引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违规借贷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2. 印发《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3.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相关的党纪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入脑入心。
4. 各单位要对照市局下发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于3月20日前报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治办”,设在局办公室,下同)。要突出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1.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县(处)级、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按要求认真填写《九江市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借贷情况报告表》、《九江市科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借贷情况报告表》,于4月21日前统一报市局“专治办”;同时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报科级《领导干部借贷情况排查核实汇总表》,并撰写相关书面材料,于4月28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局“专治办”备案。借贷情况申报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填表之日止,本人认为此前有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情况。
2. 对自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按分级负责的原则,依纪依规督促本人主动纠正。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自查并如实申报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本阶段不主动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甚至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三)综合治理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综合治理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多措并举的原则,紧盯重要领域、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对象,综合运用接受举报、重点检查、线索查处等形式进行。
1. 受理举报。受理群众举报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窗口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安排专人受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举报。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92—12388、8211615、8159572
举报邮箱:dfzfzxzl@163.com
市局举报电话:0792-8584151、8557729
举报邮箱:jcs4151@163.com
2. 重点检查。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上报的《科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借贷情况报告表》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集中审核。
今年下半年,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其中局属各单位(含基层分局)抽查数量不少于20%,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限期落实,追责问责。
3. 线索查处。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定期沟通群众举报、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并实行问题线索台账销号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重点是漏报瞒报,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专项治理期间不主动自查自纠,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发现问题不报告或走过场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1. 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分析问题、提出举措、积极整改,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于10月10日前将工作汇报以书面形式报市局“专治办”。
2. 各单位要根据开展专项治理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问题、总结做法、研究对策,积极建章立制,努力构建防控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的长效机制,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六、组织领导
成立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江 彪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邢诗勇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驻局
纪检组组长
周裔南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成 员: 张 利 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副组长
柳 江 市港航管理局党总支书记
吴春修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总支书记
黄慧声 市公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王征远 市民航管理局局长
刘少阳 市装卸公司总经理
郭公胜 市航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俊同志担任。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将分别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七、相关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位推动,强力推进;要按照党委(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责任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2. 严格问责,推进落实。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将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追究党委(党总支)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察的监督责任;对自查自纠中敷衍了事、隐瞒事实、回避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综合治理阶段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抵制检查、销毁证据等问题,一经发现,不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 密切配合,强化督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不定期抽查摸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用专项治理成效营造全系统良好的从政环境,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