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彭泽县7.2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与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九安发〔2017〕10号)要求,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九交安监〔2017〕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市港航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开展全市港航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严惩一批港航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港航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港航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辖区内各港航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水路客运、危货运输企业、港口危货企业等重点领域。
(一)企业层面重点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水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行业监管层面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客船、危货运输船舶、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市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并组织实施。
2.港航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和港航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局属各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检查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责令停业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等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建立专门的事故隐患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港航企业。
5.市局组织督导组从8月初开始持续对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将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29日前报送市局安监科。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各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0月9日前报送市局安监科,10月27日前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告报送市局安监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作林
副组长:汤国栋 邵寿鹏
成 员:李建军 郭庆锋 桑松梅
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市局安监科联系人:桑松梅,电话:8111636,邮箱:jjghsafet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