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市局在8月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不合格,特别是道路运输监控人员素质不高、监控平台实际操作技能不熟的情况,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人员操作水平的通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分局(所)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客运企业、危货企业、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货车或牵引车运输企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二是按照“谁安装GPS装置,谁培训监控人员”的原则,检查督促各运输企业与GPS运营商保持联系,加大对监控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控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其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对GPS监控人员的检查情况请在9月10日前报市局安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