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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01 23:42:00
     

      

      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职责:

      1、依法贯彻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实施;

      2、制定本地区的行业发展规划;

      3、审批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学校和运输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许可;

      4、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考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务院、交通部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规定,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九江市港航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路运输、港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西省港口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实施;

      2、负责对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开业审批、经营活动的检查和奖惩;

      3、编制鄱阳湖水系的港区建设规划,核发港埠企业经营许可证;

      4、检查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运输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5、对主管范围内水路运输及港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发布水运及港口情况分析报告。负责督促汇总上报规定的运输及港口统计报表;

      6、及时汇集和发布水运、港埠企业经济技术信息,为水路运输、港埠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培训管理专业人员;

      7、维护运输及港区生产秩序,协调各种水运行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督促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组织交流先进运输经验,提高水路运输及港口管理水平;

      8、负责对运输管理费及港口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九江民航管理局:

      1、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机场净空、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本市机场净空、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和检查;

      2、根据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我市民航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3、协调有关单位沟通与民航管理机关、有关航空公司、驻场部队的关系,为我市民航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协调机场稳定现有航线、开辟新航线、增减航线、申请航权和优化航班时刻等项工作;

      5、根据航线航班实际运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申请航班补贴,并依据协议规定,严格审核,按时拨付,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6、负责机场改扩建相关工作的协调与服务;

      7、配合机场开展市场营销、应急救援、对外宣传等项工作,确保空地安全,提高客货运量;

      8、配合机场做好本机保障和重要旅客进出港接待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代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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